包工头、劳务公司:将告别历史舞台?“活挑人”已变成“人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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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住建部、人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建筑企业不得聘用未登记的建筑工人!
1、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2、建立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第一、老一辈农民工很明显国家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就是培育新一代产业工人,有技术、有职业资格、身份透明,还享受社会福利,让农民工像国外建筑工人一样过上体面的生活。
然而现实却是很多老一辈农民工干的都是体力活,没受过什么职业技能培训。这部分群体如果不能适应新时期的管理机制,不能按时完成职业技术培训,几年之后可能就没有企业愿意聘用他们了。
第二、部分包工头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需要进城找工作,包工头作为一种满足供求双方需求的职业介绍,应运而生。
第三、劳务单位针对建筑工人存在流动性大、老龄化严重、技能素质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住建部“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等多项要点:
1、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
2、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
3、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
4、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杜绝代签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5、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施工企业(包括专业作业企业)应在劳动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参保所需费用,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
从2016年起,就有不少省份试点取消建筑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设立专业作业资质;接下来,这项政策将逐渐推广到全国。
举个例子,二狗以前是个包工头,后来干脆成立了劳务公司,他把村里的张三李四七大叔八大侄都收进这家劳务公司,啥活都接,有钱就干。但是没了劳务企业资质,他需要转型专业作业企业。二狗只好把原来公司里干杂活的辞了,把剩下精壮的培训一下,建立了个脚手架搭设专业公司,继续未竟之事业。
重申一遍,未来的用工趋势是以专业作业企业为主,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所以不管是农民工,包工头还是劳务公司,如果不想被社会淘汰,最好顺应趋势,提前布局,谋划转型!
“活挑人”已变成“人挑活”北京西五环外的一间办公室里,“包工头”张勇的手机响个不停。他猛吸了几口烟,皱着眉头说:“一天推了三个活,因为挣不了多少钱……”
“活挑人”已变成“人挑活”20年前,张勇从山东老家奔赴北京。当时赶上工程建设高峰,他学着挥锹铲土,当起了农民工。
“虽然一天只挣20块,但大家照样抢着干。”后来,张勇成了包工头,带着老乡们一起干工程。村里人想跟着他到北京干活,都得托关系。没活的时候,只要管饭、有地儿睡,大批农民工不拿工资都挤在办公室外等活。
实际工钱比预算定额多好几倍这个缺口势必反映在钱上。多个工程的负责人直言,近两年招工成本“水涨船高”。比如隧道工程,前年的价格还是每天270元,如今已涨到400多元。
用工制度落后引不来青壮年 1、相同点工程转包和分包中,都是将承包的工程交给第三方,企业自己不再负责实际施工。同时,还可以通过分包或转包,向第三方收取一笔费用。可以理解为发包方只需要提供资金流和技术监督,不进行实际的生产活动。
2、差异点主要存在三大差异,分别是合法性、责任承担和承包限制,具体细节我们慢慢往下看。
工程分包,是在国家允许范围内进行的,整个过程中完全合理合法。工程转包,扰乱了正常的行业制度,容易引发问题或事故,是被国家宣布为犯法的行为。
工程分包中,签订协议的总包方和分包方,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工程转包的话,第三方施工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原转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程总包方,可以将承包项目中的专业部分,分包给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而工程专包,不需要是总包企业,也不需看对方是否具有资质。
现在,国家正在严厉打击专包行为,肃清建筑行业的不良现象。所以,企业拿到工程后,最后还是自己去干。即便是要交出建设权,也应选择合法的办法,以避免不合法被主管部门查处。
工程转包有哪些危害?(1)酿成安全事故:工程转包中,第三方多是没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不具备施工能力。于是,在高位的建筑施工中,稍不注意就酿成安全事故。
(2)引发质量问题:很多工程项目,经过层层转包后,已经没有多少利润了。于是,很多实际施工企业偷工减料,造成项目竣工后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3)损害投资方利益:属于违规操作,违反了与项目投资方的约定,造成对方的利益受损。
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 〕18号)等文件的实施,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等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企业对用工要求逐步提高,用工形式也发生了转变,建筑劳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分包、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由于建筑劳务法律关系自身的复杂性以及部分税收政策不够清晰,给建筑劳务用工中各主体带来一定的法律及税务风险。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相关法律风险管控暨劳务分包税收筹划培训班专家师资朱老师:曾长期在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项目法律服务经验。
夏老师:会计学专业硕士,主要从事财税、内部控制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讲财务会计、外贸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税法、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课程。编写教材多部,公开发表论文多篇。
培训时间及费用09月24日—26日(24日报到)杭州市10月24日—26日(24日报到) 广州市培训费:2800/人(培训费可电汇或现场刷卡),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或自行安排住宿)
培训内容7.社保征管体制改革最新动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缓移交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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